11月26日,省总工会法律部长肖同水一行三人来我市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曲焱,市总工会副主席倪秀兰及相关部办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桃山区宏伟家政、新兴区祥源矿业公司、新兴区总工会,全面了解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市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以“强推进、全覆盖、重规范、真协商”为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扎实开展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稳定增长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我市现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8户,工资集体协商建率100%。非公企业803户,建会企业798户,其中停产小煤矿企业174户。独立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5人以上)企业109户,覆盖职工数35000余人。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2份,覆盖企业438户,覆盖职工数6500余人。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1份,覆盖企业420 户,覆盖职工15000余人。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619户,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为2013年底已建会企业99%。工会法人登记1208个。 通过听汇报、走企业、进街道,省总工会检查组详细了解了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肖同水认为我市非常重视、支持工会工作,认真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了符合市场规律的收入分配机制,协调了劳动关系,稳定了职工队伍,促进了企业发展,实现了互利共赢,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肖同水希望我市要详细的做出2014至2016年七台河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作三年规划,要确定未来三年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协商内容。牢牢把握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面临的难得机遇,把大好的机遇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进步,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殷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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