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会工作 >> 权益维护 >> 正文
工会维权工作考
点击数: 录入时间:13-12-17 08:51:23
一、我县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现状
工会信访工作作为各级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渠道之一,多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劳动关系、解决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职工信访案件的内容和信访方式错综复杂化,长期以来形成的通过行政干预取代法律手段的信访工作,已经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走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之路,依法处理和规范信访活动,应该是工会信访工作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及目标。从全县范围看,工会维权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在深入开展学习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我们按照县总工会统一安排,就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总体来看,全县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工会维权工作也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工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实现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工会维权工作的认识、体制、机制等问题。
(一)维权源头参与机制基本建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县工会普遍建立了向同级党委汇报制度,与同级有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制度,以及劳动关系三方(即劳动部门代表政府、企业(或企业家协会)代表资方、工会代表职工)协商会议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工会能够从政策法规制定的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制订上,工会及早参与,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职工的各项权益,有利于为工会维权工作创新良好环境。
(二)工会维权网络日趋完备。为适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多年来各级工会在维权网络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各乡镇工会都成立了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维权工作的协调领导。同时,维权网络向下延伸,多数乡镇(街道)都建立了职工维权工作站,一些社区、村级工会也建立了职工维权工作联络点,企事业工会也逐步完善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初步形成了县以下四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维权工作网络,有效地保证了工会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职工民主管理机制深入发展。几年来,全县各级工会加强了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设,在完善规范职代会职能的基础上,加强了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加大了对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有效地保证了职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还重点抓了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建设,解决了小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基层维权的平台问题。在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落实方面,重点抓了制度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一些企事业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劳资协商、民主议事会等方式,扩大了职工民主参与的渠道。
(四)职工经济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经济权益是职工各项权益中的核心权益,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年初以来,各级工会抓住《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的契机,在全县范围内以维护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为重点,深入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集体合同的签定更加规范。各地相继制发的一批文件,进一步解决了集体合同签定中规范建制、平等协商、履约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国家法律和企业集体合同的约束下,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率较往年都有了大幅度提升。二是逐步展开了工资集体协商等专项工作。以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为标志,通过工会与企业行政的反复协商,较好地解决了职工在工资分配、工作环境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加大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建设。各级工会在原有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基础上,深化了参与劳动部门的仲裁机制,探索了与司法部门共同调处劳动争议的调解机制。
(五)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光靠工会包打天下是不行的,必须形成全社会相互协作配合的机制。近几年来,我县工会在推动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参与、工会运作"的职工维权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在农民工群体的个案维权上,各级工会普遍与司法、劳动等部门联手,为受拖欠工资之苦的农民工追讨工资,为身体和精神受到伤害的农民工主张赔(补)偿,有效地保护了这些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维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探究
虽然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工会及工会干部维权的主动性不强。从近几年工会维权的实践看,有重宏观、轻微观,重活动、轻个案的倾向,许多带有普遍性的侵权行为,特别是严重的侵权案件,工会往往是等到新闻媒体曝了光、党政领导签了字后才引起重视,才着手解决。究其原因,虽然有中国工会自身的干部体制问题,还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怕影响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是第一要务,经济建设是地方党委和的重中之重。当企业特别是重点骨干企业存在侵害职工权益问题时,一些地方工会和工会干部因为怕背上“影响经济发展、影响招商引资"之名,担心会引起地方党政领导的不满,吃力不讨好,所以对企业的侵权行为不愿主动地去干预,更不愿积极地去解决,有的甚至退避三舍、噤若寒蝉。二是怕工会维权难度大。由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性,职工权益特别是非公企业中职工权益的保护起点低、难度大。具体到任何一个维权案件,因涉及面广,再加上工会没有多少有效手段,处理起来都很复杂难办。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伤和职业病经济赔付,有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问题,涉及到当时法律的规定及其落实程度、社会习惯性的做法,还有复杂的人际关系等,处理起来都是比较难的。“维权难"和“难维权",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工会的“症结"和工会干部的“心结"。三是维权成本过高。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放开,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跨地区就业越来越普遍,异地维权案件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维权成本过高,使许多基层工会无法承受。至于偏远山区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方的异地维权,就更其艰难。
(二)工会依法维权还需要加大力度。依法维护职工权利,是世界各国工会的通常做法,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工会维权的基本手段。但是长期以来,各级工会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是依靠党委、依赖地方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维权问题,即使有法律作后盾,也不太愿意通过法律的渠道维护职工和工会自身的合法权益,结果使得大量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有的甚至拖而了之。究其原因:一是习惯性思维作怪。由于过去我国法制不健全,协调社会矛盾主要依靠行政行为,再加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通过法律程序费时费力,还会影响方方面面的关系,更加大了人们对党委的依赖。于是在工会维权工作中,也更多地习惯于靠领导批示和协调来解决问题。即使有少数依法维权的案例,有的也是在反复协调之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二是我国现行劳动法规体系不完备。尤其是缺少可操作性的办法,使得工会维权往往无法可依。虽然近年出台了几部法律,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社会保障法》、《工资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却迟迟不能出台,使得职工在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方面的权益不能得到依法保障和维护。还有一些法律如《工伤条例》已明显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但迟迟不能得到修订,影响了法律的执行效果,也使得工会依法维权效果大打折扣。三是工会法律人才缺乏。长期以来,一直将工会干部定位为“党政干部",在各级总工会干部配备上考虑法律专业人员少,再加上对现有工会干部的法律培训跟不上,导致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法律知识欠缺,结果在依法维权时往往底气不足、腰杆不硬,也使得更多的工会干部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权问题。
(三)工会科学维权的能力有待提升。科学维权,要求工会组织在维权时要审时度势、把握时机,注重维权的技巧和艺术。但是,当前各级工会在具体维权过程中,或是不能正确处理“两个维护"的关系,找不到科学协调的结合点;或是维权方法单一,不能调动多方资源,多渠道地解决问题;或是维权手段僵硬,不能审时度势、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诉求,影响了维权工作的实际效果。究其原因:一是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不高,政策水平不强。不能很好地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不能很好地把握当地、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摆不正“两个维护"的位置,找不准工会维权的重点和着力点,盲目地照搬照套上级和其它地方的思路和办法,使维权工作脱离实际。二是工会组织维权的体制机制不适应科学维权的要求。现在相当多的侵权案件,往往都涉及到上下左右、四面八方,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几级联动,有时还要行政的、法律的和双方直接协商式的多管齐下。而我们工会组织尚没有成熟的体制机制,面对复杂的维权局面,很难恰当地加以科学协调。三是上级工会在科学维权方面对下级工会指导不够。表现为一般号召多、普遍布置多、具体指导少,直接帮助就更少了。尤其是当下级工会遇到维权的重大难题时,上级工会及时指导不够,直接参与就更不够了,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维权工作的思考
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实际效果,我们建议:
首先,要增强工会干部的维权意识。解决工会干部维权的主动性问题,核心是要增强其维权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要使全体工会干部通过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深刻领会“以人为本"的现实意义,增强"以职工为本"的维权理念,从思想上解决主动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主动维权。二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全面加大维权工作的力度。各级工会在年度工作的安排上要有意突出工会的维权职能,在资源的调配上要尽量向维权工作倾斜,在业绩的考核上要增加维权工作的比重,同时要加大对各级干部维权能力的考评,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自觉地主动维权,提高维权工作的实效。三是要不断创新工会干部管理模式,使各级工会干部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在当前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会主席选举的民主化进程,逐步扩大职工对工会干部人选的发言权,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代表。
其次,要突出新形势下维权工作的重点。工会组织在全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应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重点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当前,在维权中要特别注意突出3个重点:一是在全面维护职工的各项权益的同时,突出维护好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在近期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职工最关心的是劳动就业权、工资保障权等权益。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应适当调整维权策略,将保职工的就业岗位放在第一位,在开展工会维权活动时,更加关注企业的裁岗裁员,尽量减少职工的下岗数量,并积极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行政共渡难关,在保企业生存的前提下,保证职工的岗位和收入。二是在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时,突出维护好弱势职工群体的权益。农民工在劳动就业中处于最不利的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各级工会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受到侵害最严重的是工资保障权和劳动安全卫生权,这应成为工会维权的工作重点。在维护全体职工权益的同时,要重点关注农民工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他们的经济权益。三是在全面推进工会维权工作中,突出抓好个案维权。个案维权是维权工作的微观层面,也是维权工作的难点。但典型个案往往在社会上影响很大,能有效地从宏观上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并能切实为某一部分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各级工会在抓好宏观维权的同时,要有意识地抓住几个有代表性的个案,并一抓到底,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要加大依法维权的工作力度。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和趋势看,依法维权将会逐渐成为工会维权的主渠道。不断探索和创新依法维权的体制机制,也将是今后中国工会的主要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会参与立法的体制机制。要巩固工会组织在人大、政协的政治地位,对于涉及到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工会要主动参与,尤其是重大法律出台之前,工会内部应该建立一个全面听取职工意见的有效机制,通过充分收集不同职工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使出台的法律更能代表普通职工的意愿和利益。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体制机制。在争取人大执法检查、监察、政协视察等方式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同时,工会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的开展,创新工会监督的体制机制。对于当前反映强烈的劳动就业问题,也要找到适当的切入点,建立合适的监督机制,在工会监督中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三是要敢于拿起诉讼的武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审判来主张工会和职工的权益,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各级工会组织对侵害职工权益影响较大的案件,应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讨回公道,并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武器与侵犯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作斗争。要建立工会诉讼的相关制度,设置专门部门和人员,逐步使依法诉讼成为工会维权的主要方式。
第四、要提高科学维权的水平。所谓科学维权,就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现有的体制机制框架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提高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效率和效益,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要实现科学维权,当前突出的是要解决“三性":一是要解决维权信息的“及时性"。对于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上级工会无法及时掌握情况,信访部门也没有专报。可否在信访体制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转到关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上来,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一套工会侵权案件信息反映机制,切实解决好及时维权的问题。二是要解决维权工作的“整体性"。对于县内影响大的侵权案件,或者是涉及到部分行业带有普遍性的侵权行为,光靠某一级工会组织是无法解决的,必须几级联动、全县协调。但我县工会还没有相应的维权体制机制,虽然各级都成立了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但实际上大多都是原则性的,无法承担具体的协调工作。可否考虑整合现有的维权机构,比照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起一套工会自己的针对侵权案件的应急反应机制,能够集中领导、统筹协调,使工会维权能够形成合力。三是要解决工会维权的“有效性"。提高我县工会维权工作的效果。要认真分析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找准工会维权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尤其是"职工所急、党政所需、工会所能"的维权工作,集中精力加以逐步解决。要加强对工会维权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维权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从一件一件实事做起,逐步提高维权工作的整体效果。
第五,要加强工会维权干部队伍建设。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工会干部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工会干部的现状,要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使他们能够正确判断形势,正确把握党和的大政方针,正确行使工会的维权职能。要大力提高干部的法律水平,使大多数工会干部知法懂法、执法用法,依法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二是保障工会干部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要抓住相关法律修改的机会,加大对工会干部维权的法律保护。要建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基金,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工会干部权益中的作用。上级工会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工会干部权益的职责,当所属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维护他们的权益,必要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大力推进工会干部维权的专业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工会维权工作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法律工作。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的法律水平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强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可以与司法部门联合,选派一批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的工会干部进行脱产学习培训,取得公职律师从业资格证,充实工会维权工作。也可以依靠社会公职律师队伍,选择一批有信誉、有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工会维权的服务站,补充工会专业律师的不足,有利于加强工会维权工作的力度。
 
链接导航:
 
中华全国总工会 | 黑龙江省总工会 | 哈尔滨 | 齐齐哈尔 | 牡丹江 | 佳木斯 | 大庆 | 鸡西 | 双鸭山 | 伊春 | 七台河 | 鹤岗 | 黑河 | 绥化 | 大兴安岭 |

 

365体育直播网 ---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464-8270408

Copyright 2012 http //www.gsctd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