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工会法》和《黑龙江省实施<工会法>条例》中关于工会经费的条款章节等内容进行了大力的宣传。下法宣传单1000多份;采取板报、以会代训、在网站发布消息等多种形式宣传50多次;开展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宣传活动日三次。 二、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成效显著。为规范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先后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区局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上缴工会经费奖励办法》、《工会财务工作竞赛方案》等文件;采取了下达经费上缴任务、签订责任状、领导包保、以情促收等方式收缴工会经费;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会同仁的全力配合下,工会经费连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保证了全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在我市顺利实施且成效显著。2008年7月在我市召开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启动大会,并做了对应收工会经费、已收工会经费和欠缴工会经费等数字摸底调查、到先进地市考察学习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启用代收工会经费新票证、落实解决代收工作具体问题等工作、开展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调研、组织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有功人员疗休养等活动。2008年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收入实现了较上年翻两翻的可喜成绩,2009年较上年增长43.4%,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每年都以两位数字进行递增。 四、工会资产管理规范,数字准确,账目清晰。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完善了工会资产的法律凭证;建立健全了工会资产清查制度、工会资产保管损坏赔偿制度、工会资产报废报损制度等规章制度;成功上报了工会资产置换开发审批手续,并通过审核获得了可以开发置换的批件;几年来工会固定资产增加93万元。 五、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明显增强。明确了工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市总工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实现了工会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规范整齐,账目清晰明了,预决算报表程序合理合法,内容真实可靠,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资本积累雄厚。 六、推广普及工会新会计制度,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顺利。2009年全总与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工会新会计制度,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2010年度开始要执行新的工会会计制度,按照上级工会的统一部署,在做好本级工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同时,举办了一期全市性的工会会计制度培训班,培训班先后向大家讲解了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财务软件等内容,参加人数达150余人,通过培训大大提升了基层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推动了新工会会计制度在我市顺利实施和工会财务电算化工作的普及。 |